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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院长张正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24年10月24日
作者: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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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院院长张正智作了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护此青绿”党建品牌和“法润青绿”审判品牌为牵引,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绿色底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273件,其中刑事案件275件、民事案件6334件、行政案件577件、不同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7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报告指出,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态环境。坚持服务大局,妥善审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环境资源案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宣教体系,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做细跨域保护司法协作,做优生态修复基地联建,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凝聚保护合力。坚持深化改革,构建“三合一”集中审理格局,创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搭建高素质人才培养阵地,以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报告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奋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院院长张正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来源: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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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院院长张正智作了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护此青绿”党建品牌和“法润青绿”审判品牌为牵引,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绿色底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273件,其中刑事案件275件、民事案件6334件、行政案件577件、不同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7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报告指出,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态环境。坚持服务大局,妥善审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环境资源案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宣教体系,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做细跨域保护司法协作,做优生态修复基地联建,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凝聚保护合力。坚持深化改革,构建“三合一”集中审理格局,创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搭建高素质人才培养阵地,以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报告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奋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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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院长张正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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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院院长张正智作了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护此青绿”党建品牌和“法润青绿”审判品牌为牵引,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绿色底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273件,其中刑事案件275件、民事案件6334件、行政案件577件、不同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7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报告指出,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态环境。坚持服务大局,妥善审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环境资源案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宣教体系,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做细跨域保护司法协作,做优生态修复基地联建,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凝聚保护合力。坚持深化改革,构建“三合一”集中审理格局,创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搭建高素质人才培养阵地,以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报告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奋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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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4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院院长张正智作了关于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护此青绿”党建品牌和“法润青绿”审判品牌为牵引,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绿色底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273件,其中刑事案件275件、民事案件6334件、行政案件577件、不同主体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7件,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报告指出,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履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态环境。坚持服务大局,妥善审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环境资源案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健全生态环境法治宣教体系,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做细跨域保护司法协作,做优生态修复基地联建,以“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凝聚保护合力。坚持深化改革,构建“三合一”集中审理格局,创建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机制,搭建高素质人才培养阵地,以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

  报告分析了当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奋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